关于可克达拉市《2024-2025年度“万人游四师”奖励补贴 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关于可克达拉市《2024-2025年度“万人游四师”奖励补贴 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该办法旨在通过奖励和补贴机制,鼓励更多游客参与四师地区的旅游活动,推动当地旅游业繁荣。公告明确了意见征集的时间、方式及内容要求,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以下为正文内容:
为引导广大旅行社引客入四师,大力推广、销售四师可克达拉市旅游线路和特色产品,推动旅游人数持续增长,努力延长游客停留时间,不断扩大四师知名度。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牵头起草了《2024-2025年度“万人游四师”奖励补贴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如有相关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12月9日前将意见建议发送至电子邮箱1352045992@qq.com。
附件:2024-2025年度“万人游四师”奖励补贴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文体广旅局
2024年12月3日
附件
2024-2025年度“万人游四师”
奖励补贴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引导广大旅行社引客入四师,大力推广、销售四师可克达拉市旅游线路和特色产品,推动旅游人数持续增长,努力延长游客停留时间,不断扩大四师知名度。结合实际,特制定此办法。
第二章 奖补对象
第二条 组织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以外的游客到四师旅游的旅行社(含自驾车协会等组织)。
第三章 奖励条件
第三条
条件1:旅行社组织旅游团在四师辖区内游览1个(含)以上A级收费景区并就餐一次以上(正餐,下同);条件2:在四师辖区饭店或农家乐就餐一次以上并在四师辖区酒店或民宿住宿1晚以上的(“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下同)。满足条件1或2的,且团队由伊犁州内有正规营业手续、有接待团队资质的旅行社(分社)负责接待的,可按照本办法第五章有关标准予以奖励。
第四章 资金安排
第四条 每年奖励补贴上限为150万元,按照申报时间为序,直至补贴发完为止,申报截至日期为当年12月底。(资金额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第五章 奖补标准
第五条 奖励类型及标准
(一)满足条件1的:
每次游客人数在20人以上50人以下的,按每位游客30元标准奖励;每次游客人数在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按每位游客50元标准奖励;每次游客人数在100人以上的,统一按每位游客80元标准奖励。
在师市辖区内每增加游览一个A级收费景区或在景区增加就餐一次的,补充奖励40元/人,本项最多补充奖励80元/人。(暨满足1.增加游览2个A级收费景区;2.增加游览1个A级收费景区并在景区就餐一次:3.增加在景区就餐2次,均可补充奖励80元/人。)
(二)满足条件2的:
每次游客人数在20人以上50人以下的,按每位游客50元标准奖励;每次游客人数在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按每位游客80元标准奖励;每次游客人数在100人以上的,统一按每位游客100元标准奖励。
在师市辖区内每增加一晚住宿补充奖励100元/人,每增加一次就餐补充奖励40元/人,本项最多补充奖励140元/人(暨1.满足增加一晚住宿并就餐一次,补充奖励140元;2.满足增加就餐1次的,补充奖励40元;满足增加就餐2次的,补充奖励80元,以此类推。)
(三)鼓励旅行社通过旅游专列、包机、自驾游等方式组织游客来四师旅游
1.旅游专列奖补
对组织游客以专列方式来四师,满足条件1或2的:在第五条(一)或(二)奖补标准基础上再补充补贴交通费用50元/人。
2.旅游包机奖补
对组织游客以包机方式(含切位)来四师,满足条件1或2的:在第五条(一)或(二)奖补标准基础上再补充补贴交通费用80元/人。
3.自驾游奖补
凡组织游客团队自驾游或自驾车队游的,满足条件1或2的,在第五条(一)或(二)奖补标准基础上,再补充补贴交通费用80元/人。
(四)同时满足条件1和2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对满足的其中一个条件团队进行补贴,不再重复补贴。
第六章 申报办法
第六条
(一)有意愿参与此活动的组团旅行社、地接社于2025年3月1日前向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报备(提交旅行社的营业执照、业务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不按时报备的旅行社不列入奖补对象。
(二)申请奖励的团队,由负责接待的地接社于发团前3天将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行程单、旅行社组团来师市报备表,加盖公章后报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文体广旅局审核确认。申请奖励的旅行社同时须登录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提前填写团队相关信息,平台查询不到团队信息的申报无效。
(三)申请奖励的旅行社(自驾车协会等相关组织)在团队离开四师可克达拉市后10个工作日内需提供以下材料:
1.旅游奖励金申报表;
2.申报单位经营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复印件、银行账户和账号;
3.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团队行程单,组地接确认件、组团合同,组团社、团队名单表(含姓名、身份证、联系电话)、导游派团单、团队意见单,收费景区提供的入园原始凭证、住宿酒店开具的住宿发票复印件,饭店提供的团队用餐发票,活动照片及小结报告、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4.自驾游团队还需提供:车辆信息明细(车牌号、行程单、游客名单)、每辆车拍照(正面带车牌号);专列团队还需提供铁路提供的专列团队铁路部门提供的客调命令、人数证明或游客车票信息;包机还需提供包机团队人数证明或游客机票。
5.认为必要的其他佐证材料。
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备并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奖补。
(二)取消申报资格情形,组团旅行社在申报期内有如下情况的,取消申报资格:
1.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2.发生重大责任投诉核实后属实的;
3.被摘牌降级的;
4.发生其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事件的。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七条 四师可克达拉市文体广旅局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奖补审核等工作,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强化流程控制,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镇江援疆前指做好奖励补贴资金保障工作。
第八条 各相关单位在镇江、四师可克达拉市两地主要媒体大力宣传推介“万人游四师”活动,打造镇江旅游援疆的特色品牌。
第九条 四师可克达拉市文体广旅局负责对申请奖补对象提交的资料进行登记、审核,查验确认游客人数、路线等工作,及时兑现奖补资金,有效防范和化解财政及政府信用风险。
第十条 申报主体不得虚报、冒领、侵占政府奖励资金。如发生上述违法行为,将取消该单位当年及以后两年申报资格;对已拨付的奖金予以追回,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中正餐是指午餐或晚餐,申报时需提供餐厅提供的团队就餐发票。
第十三条 本办法实施时间为2024年3月2日至2026年3月2日,2023年7月15日印发的《镇江“万人游四师”奖励补贴办法》废止。2024年年度旅行社申报工作按照此方案实施,资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底。
附件:1.旅行社组团来师市报备表
2.旅游奖励金申请表
3.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4.申报流程
5.四师辖区推荐住宿餐饮名单
6.四师辖区A级收费景区名录
7.伊犁州推荐旅行社名录
附件1
旅行社组团来师市报备表
单位(公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旅游奖励金申请表
单位(公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
1.需在此表后附游客名单(含身份证号码),提供游客信息表须真实有效,如旅行社提供游客信息有误、不完善,导致无法享受该政策,由旅行社自行承担。
2.该政策仅限于行程单内的游客使用。
3.该政策不可兑换现金、行程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视为放弃政策。
附件3
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旅行社名称: 法人代表:
法人身份证号码:
在此,特郑重承诺:
一、严格履行《2024-2025年度“万人游四师”奖励补贴办法》文件中各项条款。
二、严格遵守一票否决制,如出现下列任何一条情形,自愿放弃1年的奖励资格,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年内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年内曾被政府机关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3.出现影响较大的旅游投诉的,发生旅游安全生产事故的;
4.涉嫌弄虚作假套取奖励资金的。
三、申请材料保证真实有效,如因弄虚作假获取奖励资金,一经查实,自愿退回奖励资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单位自愿签署此承诺书,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如有违反,我单位将完全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且不提出与承诺无关的异议。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与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文体广旅局各持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单位盖章: 法人签名:
日 期:
附件4
申报流程
(一)申报。申报单位主动按要求准备真实有效的申报材料,向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文体广旅局申报;申报证明材料文件须清晰完整、装订成册,提供复印件的须原件备查。
(二)审查。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文体广旅局对申报主体提交的申报材料按规定审查,并审查申报主体的信用、安全、合法经营等情况,经审查无误后,提交镇江市对口支援第四师前方工作组予以审核。
(三)审核。镇江市对口支援第四师前方工作组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予以审核,必要时可开展实地审核。
(四)研究。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文体广旅局根据审核结果,提出年度奖励方案,提交局党组会研究决定。
(五)公示。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文体广旅局党组会研究同意后,将奖励方案通过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资金发放。奖励方案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文体广旅局申请并下达奖励资金。
(七)监督。申报单位需主动配合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文体广旅局、镇江市对口支援第四师前方工作组的监督检查。在任何阶段被发现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单位/个人,将被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当年及今后两年的奖励申报资格,并收回已经拨付的资金。
附件5
四师辖区推荐住宿餐饮名单
附件6
四师辖区A级收费景区名录
附件7
伊犁州推荐旅行社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