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养老保险有调整
来源:中国广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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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22
广东养老保险有调整
在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显著的背景下,养老保障体系的完善与调整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广东省作为经济发达、人口众多的省份,一直致力于构建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近期,广东省政府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导向,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对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重要调整,旨在进一步提升养老保障水平,增强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以下为正文:
广东发布2024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
近日,广东省人社厅联合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省统计局发布通知,公布2023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2024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
据统计,2023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9167元。
按照相关规定
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7501元
广州市、省直缴费基数下限为5500元
珠海市、佛山市、东莞市、中山市缴费基数下限为4767元
其他地区缴费基数下限为4492元
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7501元缴费基数下限为5500元
执行时间
通知明确,各市需及时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
调整后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执行时间: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